現金不足也可以行使期權嗎?
解釋長倉認購與認沽期權行使時可能需要的現金、股票或孖展,並說明到期前券商風險管理及現金結算期權有何不同。
直接解答
對美國常見的實物交收股票或ETF期權,行使長倉認購通常需要足夠現金或獲批孖展,以行使價買入交收股票;行使長倉認沽則需要可交收股票,或券商允許的賣出安排。若戶口無法承受行使後的持倉,券商可能拒絕行使指示,或在到期前把期權平倉。現金結算期權的機制不同。
行使長倉認購會變成股票買入
行使長倉認沽要確認股票交收能力
標準股票認沽行使後會按行使價賣出交收股票。若55美元認沽一張代表100股,未計費用的賣出金額是5,500美元。
若已持有100股,可以用該股票交收。若沒有股票,結果可能形成股票淡倉,因此可能需要券商批准及借貨能力。
OIC建議投資者確認券商的實際行使程序,因為戶口類型、股票可借情況和券商規則都可能影響指示是否獲接納。
賣出平倉可以避免建立股票持倉
行使不是結束長倉期權的唯一方法。到期前若市場仍開放而且有流動性,持有人通常可以賣出期權平倉。
假設股價是68美元,60美元認購期權可按8.40美元賣出。其內在價值是每股8美元,期權價格另有0.40美元價值。
按8.40美元賣出一張合約,未計費用可得840美元。若行使後立即以68美元賣股,內在價值是800美元,而且要先完成6,000美元的股票買入。
這只是虛構算術例子。實際應比較可成交買價、剩餘時間值、持股目的、稅務和費用,而不是假設行使一定較好。
更完整的比較可看行使認購還是賣出平倉。
到期前券商風控可能改變結果
接近到期的價內期權,可能形成遠高於最初期權金的股票義務。若期權被行使,戶口必須有能力承受行使後的持倉。
[FINRA](https://www.finra.org/investors/insights/zeroing-in-options-trading-strategy)指出,實物交收期權的戶口若缺少應付潛在行使義務的資金或股票,券商可能在收市前把期權平倉。
這類平倉可能在客戶不會主動選擇的價格執行。客戶行使截止、風險門檻和強制平倉時間因券商而異,因此要查看戶口協議和最新政策。
到期自動行使程序不代表券商承諾提供股票買入資金。到期前可查看行使截止與市場收市時間。
現金結算期權改變了資金問題
現金結算指數期權不會交收股票。行使時會按結算值、行使價和乘數計算現金結算額。
若現金結算認購的行使價為6,000、結算值為6,012、乘數為100,內在結算額是1,200美元:(6,012 − 6,000) × 100。
這個例子不需要買入100股「指數」。但實際結算值、行使方式和最後交易時間仍取決於個別產品規格。
把股票期權規則套到指數前,可先看實物交收與現金結算期權。
提交行使指示前先核算戶口資源
行使前記錄準確的合約資料,以及行使後戶口會出現甚麼。
- 確認交收物、乘數、行使價、合約數量和結算方式。 - 認購計算行使價 × 交收股數,並與可用現金或孖展比較。 - 認沽確認是否持有股票,以及是否允許以淡倉方式完成交收。 - 核對券商客戶行使截止、自動行使和風險平倉政策。 - 若期權仍在交易,將行使與實際可成交的賣出平倉價格比較。 [!TRYMARK] 行使資金檢查 在券商截止前,記錄所需現金或股票、可用購買力、期權買價、股價和希望得到的行使後持倉。任何輸入改變時,都要重新檢查計劃。 [!WARNING] 持有期權不代表券商保證融資 期權給予持有人合約上的行使權利,但行使後持倉仍要符合券商對資金、孖展、交收和風險管理的要求。
分清長倉行使與短倉被指派
本文處理的是長倉期權持有人行使時所需的資金。短倉期權被指派屬另一種義務,賣方不能選擇是否收到分配給自己的行使通知。
若問題是短倉被指派後資金不足,請看被指派但資金不足會怎樣。
例子以美國常見股票和指數期權為前提。經調整合約、難借股票、停牌、海外市場,以及券商專屬規則都可能改變結果。
常見問題
券商會自動借錢給我行使認購期權嗎?
不會自動保證。OIC指出需要資本或相等的孖展,但戶口是否符合條件由券商本身的孖展和風險政策決定。提交行使指示前要確認要求。
認購期權價內到期,但我買不起100股,會怎樣?
券商可能在到期前平掉期權,也可能在戶口有足夠獲批孖展時處理行使,或採用其他內部流程。不要假設所有券商結果相同,應在客戶截止前確認政策。
沒有持有股票也可以行使認沽期權嗎?
視乎戶口和券商。實物交收認沽行使需要交收股票。若沒有股票,券商可能要求淡倉權限和借貨能力,也可能拒絕行使。
現金結算指數期權需要準備買入指數的資金嗎?
不會發生指數股票買入。合約以現金結算額處理。不過仍要核對個別系列的結算值、乘數、行使方式和券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