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膨中的基數效應是什麼?年增率為何會變化
本文說明基數效應如何在一年前的月度價格變動退出12個月比較時改變通膨年增率,並區分通膨降溫與價格下跌。內容也拆解假設數字、指數基期、季節調整、能源與稅制變動及消費籃子權重,並介紹估算限制,避免把比較機制誤當成價格變動原因或未來預測,並提醒核對指數範圍、比較月份及發布機構的計算方法。亦說明各種通膨率和價格水準的差別。
本指南內容通膨中的基數效應是什麼
簡短摘要
基數效應是指一年前某個月份出現異常大幅或小幅的價格變動;當這個舊月份退出比較區間時,它會影響目前通膨年增率的變化。因此,即使價格水準持續上升,公布的通膨率也可能改變。
通膨中的基數效應是什麼
基數效應描述過去某個月份的價格變動,如何在該月份退出比較後影響通膨年增率。當月會與一年前的同月比較。若較早的比較月份曾出現異常大幅上漲或下跌,當它離開12個月比較區間時,即使最近一個月的變動很普通,年度增幅仍可能改變。歐洲中央銀行(ECB)會用這個概念解釋能源通膨與整體通膨年增率的變化。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source:ecbBaseEffectsEnergy2021}
這個詞描述的是比較期間,不代表今天發生新的價格衝擊。如果去年比較月份曾一次性大幅上漲,當該次跳升退出比較後,目前的年增率可能顯得較低。若去年該月曾異常下跌,該跌幅退出區間時,年增率也可能上升。無論是哪種情況,新的月度價格變動仍會持續影響年增率。
通膨年增率如何計算
設價格指數為 I,月份 t 的12個月變動率是將該月指數與一年前同月比較:
t月年增率 = (t月 I ÷ t−12月 I − 1) × 100
月增率則是將最新指數與前一個月比較。美國勞工統計局(BLS)指出,CPI的12個月變動必須比較不同年份的同一個曆月。年增率不是全年平均,也不是把12個月的月變動百分比直接加總。其他統計機構大致也會區分月增率與年增率,但各自公布的指數與統計慣例並不完全相同。 {source:blsCpiPercentChanges} {source:onsConsumerPriceMethodology}
年度比較每個月向前移一個月:一項舊的月度變動退出,新的變動進入。因此,年增率整合了整整一年的價格變化。它適合用來觀察較長期間,但近期月度動能改變時,這個指標可能無法立即反映。
閱讀數據時也要分清觀察期間:月增率比較相鄰兩個月,年增率則比較相隔12個月的兩個指數。兩者不同並不矛盾,而是回答不同問題;看圖表或新聞標題時,應一併核對指數名稱、比較月份及是否經過季節調整。
假設範例:過去的價格跳升退出比較區間
假設一個虛構的價格指數在大幅上漲前為100。某個月升至105,接著連續11個月維持在105。再下一個月,指數上升0.2%至105.21。這些虛構的指數數值只用來說明計算,並非CPI、HICP、目前讀數或預測。
| 比較時點 | 假設指數 | 說明 |
|---|---|---|
| t−13月 | 100.00 | 過去那次跳升前的指數 |
| t−12月 | 105.00 | 較早月份上漲5% |
| t−1月 | 105.00 | 指數連續11個月持平 |
| t月 | 105.21 | 最新月份再上漲0.2% |
t−1月的年增率是 (105 ÷ 100 − 1) × 100,也就是5%。t月則是 (105.21 ÷ 105 − 1) × 100,即0.2%。目前價格指數並沒有下跌:它從105上升到105.21。年增率下降4.8個百分點,是因為過去5%的月漲幅已不再列入12個月比較,而新月份只增加0.2%。
這個簡化範例將其他月份的變動設為零,以便看清比較方式。真實價格指數每個月都會出現新變化,不同項目的權重也各不相同,而且多項過去變動可能同時退出比較。就表列數字而言,指數計算的算術結果是確定的;但若要從公布的通膨率中分拆出獨立的「基數效應貢獻」,可能仍需要額外假設。
通膨率下降不代表價格下跌
通膨是變動率,價格指數則是一個水準。如果通膨降溫但仍高於零,平均價格仍在上漲,只是速度較慢。通縮是指在比較期間內,廣泛的價格指數下跌。基數效應可以壓低年增率,但不會抹去過去已經發生的價格上漲。ECB的通膨說明也區分年度增幅與多年累積的價格水準。 {source:ecbInflationExplainer}
因此,即使年度通膨下降,民眾面對的價格仍可能遠高於過去。年增率的變化只表示測得的指數在指定期間內移動得有多快;它不會恢復購買力,也不會讓商品標價回到舊水準。請參閱通膨降溫和通貨緊縮有什麼不同?,了解價格漲幅放緩與整體價格水準下跌的不同。
同樣地,「通膨下降」這類標題也必須交代時間範圍。月度指數可以上漲,同時年增率下跌。相反地,即使當月相對平穩,年增率仍可能上升,因為一年前偏低或負成長的月份退出了比較區間。閱讀公布的年增率時,應一併查看指數水準和最新月度變化。
例如,假設某指數由100一次升至110,之後維持在110;當這次漲幅退出12個月比較,年增率可降至0%,但指數仍比原先高10%。這個假設範例只說明變動率與價格水準不同,並非實際通膨數據。閱讀資料時仍須核對比較月份與指數定義。
基數效應、指數基期與季節調整
「基數效應」容易與把指數設為100的基期混淆,但兩者並非同一概念。指數基期是刻度的選擇;重新設定基期不會改變正確計算的百分比變化。基數效應關乎年增率比較中包含哪個較早月份。BLS的計算要求兩個指數點採用一致的參考基期。 {source:blsCpiPercentChanges}
季節調整是另一種處理方式,目的是嘗試移除序列中重複出現的曆法模式,例如每年相近時段反覆發生的季節性價格變動。比較相隔一年的同一月份,可能減弱部分重複的季節因素,但不保證異常的一次性事件會互相抵銷。請確認數據是否經過季節調整,以及標題引用的是哪一種通膨率。
「基數效應」有時也指估算過去的變動對年度增幅變化貢獻多少。這項貢獻不一定是唯一且確定的會計事實。ECB指出,要分離異常月度變動的影響,可以把它與估算的「典型」變動比較,而估算可能納入季節因素和趨勢。不同選擇可能得到不同結果。直接比較指數是觀察資料;反事實分解則加入了一種分析方法。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季節調整試圖剔除序列中反覆出現的日曆規律,但不保證每個異常月份都會抵銷。年增率比較相隔一年的同月,或可減弱部分重複季節影響,卻不等於對月度資料進行季節調整;應查看發布資料標明的處理方式。若指數整體改用新的基期,兩個比較端點也應採一致尺度,百分比變動本身不會因此改變。
能源、稅制、整體通膨與核心通膨
能源價格經常大幅波動,因此一年前的大幅上漲或下跌可能令能源通膨率出現明顯基數效應。ECB對歐元區能源通膨的討論顯示,基數效應可能與新的油價變化和稅制措施同時發生。這些是不同的影響渠道:舊比較月份退出區間時,目前價格或稅制規則也可能正在變動。 {source:ecbBaseEffectsEnergy2021}
一次性的稅制措施也可能形成相似的時間模式。如果稅制變動傳導至消費者價格,該月指數可能上升,並影響其後的12個月比較。當這項價格變動日後退出比較區間時,即使價格尚未回到稅制變動前的水準,年增率也可能減弱。結果取決於稅負轉嫁程度,以及之後每月的價格變動;ECB的歷史能源分析會把稅制措施與基數效應機制分開討論。 {source:ecbBaseEffectsEnergy2021}
某個分項的百分比變化不會自動等於它對整體指數的貢獻。該項目在消費籃子中的權重同樣重要。BLS會把分項對全項CPI變化的「影響」或「貢獻」,與分項本身的通膨率區分;ECB也說明產品對HICP的影響取決於家庭支出權重。因此,燃料價格大幅上漲的影響可能不同於低權重類別出現同幅度的上漲。 {source:blsCpiContributionsEffects} {source:ecbInflationExplainer}
整體通膨涵蓋較廣的消費籃子;核心通膨則依各發布機構的定義,排除或降低某些波動較大的項目權重。如果相關序列比較當月與一年前同月,兩種指標都可能出現基數效應。基數效應本身無法解釋某個分項價格為何變動,也無法說明價格壓力是否正在擴大。請參閱整體與核心通膨:CPI、PCE 指標解析,比較這些衡量方式。
各國通膨指標為何不同
這種比較計算可套用於許多價格指數,但各國拿來比較的指數並不完全相同。美國CPI、歐元區調和消費者物價指數(HICP),以及英國CPI或CPIH,在涵蓋範圍、消費籃子權重與方法上皆有差異。ECB將HICP描述為用於比較歐盟國家的調和指標;英國國家統計局(ONS)則分別定義月度與年度通膨率。一個指數中的基數效應,不應直接用來解釋另一個國家的通膨率。 {source:ecbInflationExplainer} {source:onsConsumerPriceMethodology}
即使在同一個國家,整體、能源、食品、服務與核心序列也可能呈現不同基數效應,因為指數和權重各不相同。年度通膨可能指每月滾動計算的12個月變化,也可能指日曆年度平均值之間的比較。BLS把一年12月到下一年12月的變化,與全年平均CPI的變化視為不同計算:如果價格在年內走勢不平均,兩種結果可能不同。比較新聞標題、圖表或其他國家的數字前,先核對序列名稱與期間。 {source:blsCpiPercentChanges}
年度平均率比較不同日曆年的平均指數值;12月對12月則比較每年各自一個月份。如果價格在年內變化不平均,兩種計算可能得到不同結果。兩者都不是必然錯誤,而是回答不同問題。請依公布資料列明的確切期間解讀,不要把兩者當成同一種年度通膨率。 {source:blsCpiPercentChanges}
消費籃子的權重不同,也會讓同一次燃料價格變動對不同指數產生不同貢獻。各項指標都依其涵蓋的支出設定權重,因此只看某個分項基數效應的方向,無法確定它對全項指數的影響。應把分項的價格變動和對較廣泛指數的貢獻一起比較,並檢查所比較指數的消費籃子及權重是否相近。 {source:ecbInflationExplainer} {source:blsCpiContributionsEffects}
估算基數效應貢獻的方法,也可能不同於公布主要價格指數的方法。ECB某項歷史能源分析會根據季節模式和趨勢估算「典型」月度變動;這是針對特定案例的分解,並非適用於各國指數的通用官方公式。如果來源沒有交代估算方法,就不要把「基數效應」當成標準化的單一數字。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即使兩個指數都包含燃料,其涵蓋範圍和消費支出權重也可能不同。同一燃料價格變動因此可能對整體指數產生不同貢獻,但不表示燃料本身的漲幅不同。比較時要分開查看項目的百分比變動與加權後的整體貢獻,並確認兩個指數的消費籃子是否相近。 {source:blsCpiContributionsEffects}
閱讀通膨數據發布的檢查清單
首先確認指數、地區、分項與比較率。查看標題說的是單月變動、同比變動,還是年度平均值,並留意是否經過季節調整。即使這些標籤同時出現在一份發布資料裡,它們回答的問題仍然不同。
接著,把目前月度變動與一年前同月比較。檢查過去的大幅上漲或下跌、稅制變化或其他一次性事件是否正退出比較區間。然後查看價格指數本身仍在上升還是下跌,近期月度變動是廣泛分布還是集中在少數分項,以及發布數據日後是否可能修訂。基數效應的解說有助理解計算,但不能證明目前價格變動的原因。
最後,把描述性解釋與預測分開。已知的比較月份可以說明年度增幅為何較容易或較難比較,但最終增幅仍取決於中間各月實際發生的價格變動。ECB明確提醒,未來通膨既取決於新的月度價格變動,也取決於基數效應。不要把簡單的標籤解讀為下一次通膨數據的保證。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消費者物價指數的相關概覽可見CPI、PCE 與 GDP 平減指數有什麼不同?。在判斷家庭成本或整體經濟之前,應先比較各項通膨率的公式、涵蓋範圍與期間。
若報導另列基數效應貢獻估算,應確認它涉及哪個月份和項目,以及採用什麼方法。若估算以季節性、趨勢或「典型月度變動」作參照,結果便包含額外假設,不能與指數直接計算的年增率混為一談。指數變動、月率、年率和貢獻估算各自回答不同問題。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常見問題
Q1通膨下降時,價格仍然可以上漲嗎?
可以。如果測量指數在比較期間仍然上升,只是速度較慢,通膨就是放緩。只有相關指數在該期間下跌,價格水準才會下降。基數效應可以改變年度增幅,但不會抹去之前已發生的價格上漲。
Q2基數效應等於更改CPI基年嗎?
不等於。用來設定指數刻度的參考期,和12個月比較中採用的舊月份不同。重新設定基期本身不會改變正確計算的百分比變動;基數效應指月度變動進入或退出比較區間。
Q3基數效應是否代表下個月通膨會下降?
不是。它可以解釋已知的過去變動如何影響比較,但未來增幅仍取決於新的月度價格和具體指數。基數效應估算不是預測,也不能證明目前價格變動的原因。 {source:ecbBaseEffects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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