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權與賣權有什麼不同
用同一個例子比較買權與賣權的權利、義務、價內、損益兩平、指派與帳戶結果
直接解答
買權買方擁有以履約價買進標的的權利,賣權買方擁有以履約價賣出標的的權利。兩者都由買方決定是否履約,賣方在被指派後才可能承擔義務。不能只用買權或賣權的名稱判斷風險,還要看部位方向、權利金、乘數、結算方式與帳戶能力。
最短比較
買權是買進的權利
多頭買權可以按履約價買進標的,但沒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買權賣方收取權利金,若收到履約通知,可能必須交付標的。標準股票選擇權乘數常為 100,因此每股 3 元權利金通常代表每口 300 元,未計費用。什麼是買權說明基礎結構。
假設履約價 50 元、權利金 3 元的買權:
到期前,時間價值和隱含波動率可能使選擇權高於內含價值交易。
- 到期標的 45 元時沒有內含價值,300 元權利金處於風險中
- 標的 52 元時內含價值為 2 元,仍未補回權利金
- 53 元是扣除費用前的到期損益兩平點
- 高於 53 元時,多頭買權的到期損益可能為正
賣權是賣出的權利
多頭賣權可以按履約價賣出標的。賣權賣方收取權利金,被指派時可能需要買進標的。同樣採用履約價 50 元和權利金 3 元:
到期前,賣權即使到期損益未必為正,也可能具有市場價值。什麼是賣權會分開說明契約權利與部位損益。
- 標的 55 元時沒有內含價值,權利金處於風險中
- 標的 48 元時內含價值為 2 元,仍低於權利金
- 47 元是扣除費用前的到期損益兩平點
- 低於 47 元時,多頭賣權的到期損益可能為正
買方權利與賣方義務互相對應
多頭買權和空頭賣權都可能被稱為看多結構,但現金流和指派風險並不相同。多頭賣權和空頭買權也不能互相替代。
- 多頭買權:買進權,已付權利金可能損失
- 空頭買權:被指派時可能要交付或賣出標的
- 多頭賣權:賣出權,已付權利金可能損失
- 空頭賣權:被指派時可能要買進標的,需要現金或購買力
價內不等於獲利
用相同履約價比較
假設兩份契約乘數為 100、履約價 50 元、權利金 3 元:
| 到期標的 | 多頭買權結果 | 多頭賣權結果 | | ---: | ---: | ---: | | 40 元 | -300 元 | +700 元 | | 47 元 | -300 元 | 扣費前約 0 | | 50 元 | -300 元 | -300 元 | | 53 元 | 扣費前約 0 | -300 元 | | 60 元 | +700 元 | -300 元 |
這是到期計算例子,不是預測,也未納入費用、稅金、股息、提前履約、契約調整及到期前平倉。
履約、指派與結算會改變帳戶結果
比較清單
1. 寫下部位是多頭還是空頭 2. 核對履約價、到期日、乘數與結算方式 3. 計算已付或收取的權利金與實際損益兩平點 4. 寫下履約或指派時需要的現金和股票 5. 先決定流動性降低時的平倉方案
本文說明買權與賣權的機制,僅供教育用途,不預測方向,也不是策略建議。
常見問題
買買權和買賣權是否完全相反
契約權利方向相反,但價格、波動率、時間價值、流動性與損益兩平點可能不同,要比較完整部位。
標的上升時賣權仍可能獲利嗎
到期時多頭賣權通常減少內含價值;到期前市場價格還受時間、隱含波動率、利率、股息和流動性影響。
空頭買權和空頭賣權風險相同嗎
不相同。空頭買權可能要交付或放空標的,空頭賣權可能要按履約價買進標的。
哪一種選擇權較安全
不能只靠買權或賣權判斷安全性。部位結構、規模、結算方式及帳戶承受履約或指派的能力更重要。
買權和賣權以相同方式結算嗎
不一定。股票選擇權可能實物交割,指數選擇權可能現金結算,必須查看產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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