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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機制會改變操作風險7 分鐘閱讀

現金結算期貨與實物交收期貨詳解

了解現金結算與實物交收期貨在到期時的分別、日結算為何不同於最終結算,以及持倉前應核對甚麼

由 Mark 撰寫 · 官方資料列於文末

直接解答

現金結算期貨以合約界定的最終結算值為基礎,透過財務入帳或扣帳結束。實物交收期貨則可能要求餘下長倉和短倉進入合約交收程序,在指定等級、地點、時點和通知規則下轉移標的商品、金融工具或交收文件。兩類期貨通常都在到期前每日按市值計價,因此每日變動保證金並非最終結算事件。產品名稱、資產類別或經紀商畫面不能確定結算方式;應在最新合約規格中核實準確代號和月份、首次通知日、最後交易日、最終價格方法、帳戶資格和經紀平倉政策。

分別在合約結束時出現

現金結算按合約最終值對餘下持倉作財務結清。持有至最終結算本身不會取得實物產品。

實物交收不同。未平倉部位可進入配對和交收程序。交收物可能是商品、證券、倉單或合約指定的文件。不能假定長倉會自動取得容易使用的實物,或短倉可以交付標的的任何形式。

地點、質素或等級、發票時間、認可設施、通知期和參與者權限與價格同樣重要,而且因產品而異。

每日結算不等於最終結算

開放期貨通常以官方日結算價每日按市值計價,在合約開放時透過保證金系統轉移盈虧。

最終結算按到期規則終止合約。現金結算中,最終值決定最後扣帳或入帳;交割合約中,它與合約條款下的交收和發票價值有關。

期貨結算價與最後成交價說明為何日官方結算和畫面最後成交也可回答不同問題。

通知日關係到交收風險

實物交割合約可能在最後交易日前有首次通知日。它影響合資格長倉何時可能獲分配交收,以及短倉何時產生責任。經紀可設立早於交易所規則的平倉截止或限制。

現金結算取消實物交收步驟,卻不消除到期風險。仍要審閱最終參考、交易截止、乘數和最終現金流。首次通知日與最後交易日區分這些常被混淆的日期。

按合約而非名稱規劃

接近到期持倉前,記錄月份、結算方式、最終方法、通知和交易日期、數量、乘數及經紀政策。明確目標是平倉、轉倉還是有意進入結算程序,並確認帳戶可支援。

轉倉以遠月取代近月,不會改變被平倉合約的結算方式。期貨合約轉倉機制說明這種兩腿轉換。

本文說明合約機制,並非建議持有、轉倉或接受交收。實際結果以最新交易所規格和經紀指示為準。

常見問題

所有商品期貨都實物交收嗎?

不是。結算方式由個別合約決定,商品、指數、利率和貨幣期貨可採不同程序。

現金結算是否沒有到期風險?

不是。它避免實物交收,但最終參考、截止、乘數和現金流仍然重要。

只看最後交易日能避開交收嗎?

不能。可交割合約可能在最後交易日前有通知日和經紀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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