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部位限額與問責水準說明
了解期貨部位限額、問責水準、申報水準、近月規則、合併計算與豁免在增加合約曝險前的差異
直接解答
期貨部位限額是按合約或月份設定、除非有適用豁免否則不得超過的數量上限;問責水準是交易所可要求資訊或採取降險行動的門檻。它們不同於保證金、券商購買力檢查或個人部位規則。交易所規則可將相關期貨與期權合併計算,因此不能只數一個畫面或一個帳戶,而要評估所有受控制部位、合約月份與現行規則。
四種門檻回答不同問題
部位限額是對指定合約或月份可執行的上限。問責水準可能觸發資訊要求或交易所行動,但不是超過限額的許可。申報水準關乎申報義務,也不是交易建議。
近月通常是最接近到期或交割的合約月。隨期限接近,交割與集中風險改變,近月限額可能與第二近月、單月或所有月份限額不同。
保證金問的是今天擔保是否足夠;部位限額問的是數量是否允許。通過其中一項不等於通過另一項。
合併計算會讓可見數量不完整
規則可合併計算共同所有或控制下的帳戶,並納入期權的期貨等價數量。即使每個交易畫面都低於門檻,避險、受託帳戶、關係企業或相關商品仍可能改變相關總量。
確切的合併與淨額處理取決於規則。不能假設多空、不同到期月或期權部位一定會在合規目的下抵銷。
應持續記錄實益所有權、控制關係、月份、期貨數量、期權等價數量和已認可豁免。在增加部位前先解決不確定性。
豁免不是自動容量
一些交易所會在規定條件下承認真正避險或其他豁免。豁免是附帶文件與限制的規則資格,不會因市場觀點或把交易稱為避險而自動產生。
它可能要求申請、基礎曝險證明、申報與持續合規。即使有豁免,保證金、流動性、基差與交割風險仍獨立存在。
期貨避險比率與基差風險可評估經濟匹配,但不能證明監管資格。
合約變得緊迫前審查限額
建立或展期大額部位前,確認交易所、商品、月份、限額表、合併指引與券商控制。接近近月、增加期權、改變控制關係或收到保證金、合規通知時應重新檢查。
日曆價差可同時持有兩個月份,因此每一邊與合計部位都需審查。期貨日曆價差解釋價格關係;合規處理由適用規則決定。
常見問題
問責水準是我能持有的最大部位嗎?
不一定。它可觸發資訊要求或交易所行動;沒有豁免時,適用部位限額才是可執行上限。
相反的期貨部位總會為限額目的抵銷嗎?
不會。淨額與合併取決於規則、商品、月份、帳戶關係和相關期權處理。
在交易所限額內,券商一定接受委託嗎?
不一定。券商可設定自己的控制,交易所合規、保證金、流動性與交割也是獨立檢查。